余祖欣
2016年11月03日16: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背景下,扎牢制度“笼子”的同时也将党内监督的重心聚焦“关键少数”。
“治党先治吏,治吏必从严”,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就在于严抓“关键少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不断趋于聚焦核心、抓住重点,全会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在制度层面明确了主要对象,向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使其成为落实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底线、强示范,领导干部才能为全党全社会做出应有表率。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查处的各类案例不难看出,党内监督弱化是导致作风问题及腐败顽疾的重要原因。诚然,党内监督所遇桎梏难就难在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热衷于搞“家长制”、“一言堂”,组织纪律涣散松弛,客观上也存在诸多阻碍,一些地方在落实“两个责任”时,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监督责任更显疲软,造成了“上级管不到、平级管不了、下级不敢管”的尴尬窘境。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之所以出现“集团式”腐败、“塌方式”腐败,与领导干部带头违纪、负面示范分不开,补齐党内监督的短板亟需力行。
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实效的“风向标”,为民务实、干净担当,就能讲规矩、明行止;反之,一旦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视党的纪律和群众利益如无物,上行下效便也就贻害颇深。不少问题干部何尝不是如此,领导的一个饭局、一次动员,思想随之松动,便成了上级腐败的“炮灰”,直至落马才深悔彻悟。当前,制度“笼子”越扎越牢,自净机能越来越高,带出了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从严从实的党内监督也带来人人肯定的实为良效,摘了